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干中某男以市价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体现出第三方善意,另一方主张追回,法院不予支持,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根据《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题中,这对夫妻虽然有一名健康的男孩,由于收养对象是孤儿,不受已有子女不能收养以及仅收养一名的限制,所以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