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选择题)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人河道,流人张某的鱼塘,造成绝大部分鱼死亡。该厂承认其侵 权,但不能接受张某提出的赔偿数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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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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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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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张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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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 张某必须先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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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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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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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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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A项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C项正确,D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