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选择题)
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的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提交答案
-
答案
D
答案正确
-
来源
网络,
-
考点
法律常识(民法)
-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甲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其将借款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等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应由夫妻共同承担8万元的借款债务。出借人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属于一个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是独立完全的民事主体,应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